实行了13年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要修改了!
我朋友圈的保险销售人员都炸了,各种谣言四起,恐慌四溢。
合着国家与时俱进,改革重疾保险定义后,对咱们是更不利了吗?emmm,这不应该吧?

今天,我就根据咱们消费者最关心问题,来分析分析新规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我们该怎么应对。
测评角度:
▶结论先行:面对新规,我们该怎么办?
▶新规六大主要变化,究竟是好是坏?
面对新规,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这次新规制定,对中国保险行业总体的发展无疑是一件好事。
我们得肯定,在新的《使用规范》中,中保协充分吸纳了过去几年中各方意见、司法案例、实践经验。
像是将轻度甲状腺癌从重疾移为轻症,冠状动脉搭桥术从要求“开胸”到要求“切开心包”。
这些都是很与时俱进的变化,值得夸赞。

但是,具体到消费者的投保选择,恐怕就复杂得多了。
比如上面提到的把轻度甲状腺癌从重疾移到轻症。
这条规则明显是利好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而且,保障变了,未来重疾险究竟是涨价还是降价?

别慌!我们首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
还没有购买重疾险的人最关心、其实又很简单的问题——
到底是现在买保险更好,还是等新规落实了再买?
一句话——现在买最好!
为什么?
|保障内容
新规出炉,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消费者,能钻的“漏洞”都减少了。
对于消费者来言,现在一些“无脑”让利给消费者的网红重疾险,以后可能就买不到了。
可以明确的是,现在很多产品中的轻症保障,比新条款要求得更强。所以建议在目前选择更多的情况下购买。
关于具体条款变化,可看第二部分。
|保费原因
首先,我认为价格不会有大变化。
理由是目前的重疾定义没有超出原版的框架,整体更改有宽有严。
除非重疾发生率有变化,否则价格不会大改。
但是,可能会有一定的小波动。
因为定义一修改,会形成新的信息不对称。
保险产品的定价流程没有那么简单,绝大多数保司还是得依靠再保的数据和报价。
像现在的情况,中小保司的部分产品是在再保的报价上打八折、打七折,不靠再保分担风险,是绝对意义上的底价。
可是随着定义修改,再保的报价会不会虚高?这些中小保司肯不肯在一开始就冒这么大的经营风险?
这些都是不可知的。
目前形成的保费体系,是多年竞争的结果,一旦洗牌,你不能指望所有人一上来就放“王炸”。
加上目前重疾险产品竞争非常血腥,价格几乎没有下探空间,再降价非常难。
因此,在短期内如果保费有变动,涨价的概率是大于降价的。

|自身原因
早买早保障,风险真空期我们承受不起;
这是保险界永不过时的真理。
重疾定义在变,价格也可能变,但我们不知道自身的健康会不会变…
之前有个读者告诉我,希望等重疾新规之后再考虑。
结果体检查出了肺结节。
所以说,不要趁身体健康的时候犹豫不决,目前的定义修改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这些病,甚至现在的甲癌还没分级,轻症还不限30%,你的选择更多。
未来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总结
最理性的方案是两头下注。
如果近期你有打算购买重疾险的打算,有套方案,供大家参考:
老版重疾险买一部分保额,新版重疾险出来后,再买一部分保额。
鸡蛋不放到一个篮子里,把“等新版”和“买旧版”风险分到了两边,恐怕是目前较为理性的方案了。
需要注意,目前你能看到的所有解读,都是在“盲人摸象”,是基于自身经验的推理和延申。
路只有走了之后,才知道路边到底有什么。
另外,已经买过的产品不受新规影响的,按合同载明的条款为准。

新规六大主要变化,究竟是好是坏?
01
重疾数量从25种增加到28种
▎评价:良性
增加的三种病分别为: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虽然这3种重病不在原来的重疾统一疾病列表里,但目前的重疾险产品都高达上百种病,大部分也囊括了这3种病。
只要不是买了特别坑的产品,都没啥大影响。
从行业角度来说,统一了3种高发重疾定义是进步,保险公司扯皮的空间进一步缩小了。
哎,但为啥不把「严重冠心病」加上呢???

02
规范轻症定义,限制赔付比例
▎评价:小遗憾
自从重疾险出现轻症以来,一直都是粗放式管理。
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轻症,自行确定赔付比例,有保10种轻症的,也有保50种轻症的,有轻症赔付30%的,也有轻症赔付45%的。
测评自媒体也最爱拿高发轻症来开涮,尤其几年前国内卖得最火的一款大公司产品,居然没有「轻度脑中风」,连着喷了几年才被舆论制服,最后补了这个病种到新款产品里。
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次新增的轻症疾病分别是:
▶轻度恶性肿瘤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银保监会对于疾病的统一还是比较谨慎的,但最终入榜的也仅有3种疾病,许多轻症理赔经验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从疾病定义来看,学姐觉得这几点让我们「略有遗憾」:
原位癌被剔除出「轻度恶性肿瘤」;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理赔更严格细致了。
更重要的是,这3种高发轻症,都被限制在30%的赔付比例。
这岂不是美了常年坚持30%赔付比例的大公司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说「老子就赔两成」了?
倒是把轻症赔付比例越抬越高的网红重疾险有些无奈:
赔40、45%还错了吗?

03
扩展、优化重疾定义
▎评价:良性
4大高发重疾得到了扩展,分别是:
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小肠移植保障。
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从「实施了开胸」的手术条件,替换为「切开心包」/「切开心脏」,意味着微创手术也能赔了。
主动脉手术:新增两种手术,理赔范围扩大。
除了这4大高发重疾外,还有12种疾病也有微调,旨在让定义更科学严谨,符合现代医学的检查及手术条件。
那是不是新规落实以后的重疾定义,对消费者更友好呢?
是的,但是!
现在的重疾定义也一样受到保护。
2019年12月实施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中第23条提到: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学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可以说修订前的重疾产品是「脚踏两条船」,符合原定义可以赔,万一不符合也能用新版定义来赔——毕竟要用通行医学诊断标准。
所以完全不用担心现在买保险会吃亏。

04
甲状腺癌被分级
▎评价:遗憾
此前一直传言甲状腺癌要被开除出癌症的行列。
现在尘埃落定了,没有开除——
只是被分级了,按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轻度甲状腺癌属于轻度恶性肿瘤
中度甲状腺癌属于严重恶性肿瘤
实际上还是降低了甲癌的赔付比例…原来患个甲癌,三天手术一星期出院,花费两三万,就能赔个几十万出来,所以被戏称为「喜癌」。
这种癌症对身体伤害极小,确实也不应该跟白血病、胰腺癌等更为严重的癌症并列。
重疾定义是进步了,坏消息是以后就没有「喜癌」了。
毕竟甲状腺癌是最高发的疾病之一。
有甲状腺家族史的,建议…你懂的。

05
规范自行添加病种
▎评价:良性
虽然重疾规范病种的13年来都只有25种重疾。
但现在的重疾险产品有哪款低于100种的?有时候学姐看着某些鱼龙混杂的病种真是哭笑不得: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严重幼年性类风湿性关节炎
▶克雅氏疾病
▶雅克氏疾病
只改了一个字或调换顺序,就放合同里凑病种。
▶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这4种病明明都包含在「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里,但就被拆分出来,「增加」了4种病。
类似这种病种拆分或者鱼目混珠的非常多。
所以监管这次新规里明确说明,除了统一的28种疾病外的其他病种:
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
如果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提示。
所以我经常说,比较重疾病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80种还是100种,赔付范围和概率其实都差不多。
像埃博拉病毒这种发生在非洲的传染病,中国1例都没有,有没有区别都不大。

06
微调重疾名称
▎评价:稳健
部分高发的重疾名称加了一些严重的限定词:
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
良性脑肿瘤→严重良性脑肿瘤
学姐之前为什么建议大家投保重疾险最好附加身故赔付呢?
因为有些急性重病本身就很难界定「重」与「轻」。
像脑中风,抢救不及时很容易死亡,但救治有效又很快恢复正常,这种正常状态很难用「重疾」去描述它。
所以现在的重疾定义微调正是体现了一种趋势——重疾赔付必须符合「严重」的状态。
更明确的疾病定义,用检测数据作为标准,不是使用主观判断,也尽量避免了保险公司跟消费者扯皮。
从命名上就让消费者明白:脑中风不能赔,脑中风后遗症也未必,只有「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才满足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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