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重疾险的读者朋友都知道,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除了重大疾病,通常还会包含一些轻症。
而保险公司在宣传的时候往往会标出包含多少种轻症。那么是不是说,重疾险的轻症数量越多越好?

下面就给大家讲一讲这个问题。
先搞清楚轻症是什么
轻症是相较于重疾而言的,可以简单理解为重大疾病的早期状态或者较轻的情况,还未达到重疾的理赔标准,但也比我们平常生活中认知的小病小痛要严重一些,治疗费用大约在几千到几万左右。
轻症一般只要及时发现,及早治疗,是可以有效控制甚至痊愈的。

轻症种类越多越好吗?
对于重疾险中的轻症,国家尚未有同一的规定,各家保险公司对轻症疾病的定义也略有不同。
但国家对于重疾保障有明确的规定,重疾险必须涵盖25种高发重疾。
那与此所相对应,我们应该注重高发重疾对应的高发轻症,而其中最常见的高发轻症有以下这几种:

所以,在考虑轻症保障责任时,不要一味的认为疾病的种类越多越好,而是一定要考虑是否包含这9种高发疾病。

比如,保险老巨头平安公司近期推出的产品大/小福星,在它的轻症保障责任中,慢性肾功能障碍、视力严重受损、较小面积|||度烧伤都是不包含的。
而且还把极早期的癌症一分为三,以少充多。把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硬生生拆成了3项保障: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
这样的轻症保障就大大的打了折扣。
我们看看其他产品有关极早期癌症保障是怎么写的:

这个是弘康人寿哆啦A保的轻症保障条款,极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都属于同一种。
因此,与其过多的关注保障的疾病数量,不如先数一数高发轻症是否覆盖全面。
总结
总的来说,我认为不需要为了追求轻症保障疾病数量去支付太多的保费,重疾保障的数量也是如此,更多的是要留意常见的高发疾病、是否分组,赔付次数及比例、是否有豁免这些要素。
分组:将保障的疾病分为几个组别,如ABCD,每一组只赔付一次,如果罹患A组的某一疾病,同一组的其他疾病就失效了,也就是说再次罹患A组的其他疾病就不赔付了。
现在大部分的轻症保障是不分组无间隔的,这是目前市面上最好的。如果遇到的产品是轻症分组的,要注意分组是否合理,高发轻症是否分布均匀、科学。






想知道最合适您的重疾险是什么?
赶紧打开【学霸说保险】公众号,向我提问吧!
不知道怎么提问?